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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484章 妃英理职业生涯首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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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来搜查一课的本意不是这个,但是————你很难看到小兰被当成嫌疑人後无动於衷。

    在纪一的认知中,你可以说小兰恋爱脑,也大概有人会觉得她过於圣母心,但是————

    被逮捕的小兰这玩意确实有点过於超出认知了。

    一个连连环杀手都不忍心伤害的「白莲花」,能在大庭广众之下故意伤害?

    再加上这案子现在还是妃英理帮她辩护。

    这不一眼顶针。

    我用脚指头都能看出来,这肯定是天意下场制造的米花骚操作。

    虽然没去过现场,也没了解案情,但是我大概已经猜到後续的剧情了,无非就是被打的人才是坏人,故意利用小兰打他制造「不在场证明」之类的计划————

    所以纪一打算看看这次米花人又整了什麽活。

    然而————

    一番打听了解了事情的经过————

    纪一懵逼了。

    这里面好像没有米花操作啊————

    小兰因为怀疑自己妈妈出轨,所以直接在咖啡厅里当着几十号人的面痛打无辜兽医——

    这tm哪来的小黑子写的ooc人设。

    我们小兰是这麽暴力的人吗?

    你告诉我她连连环杀手都不舍得打,炸弹客都要救,现在能因为「抓小三」一脚给人踹进医院?

    而且————

    虽然这麽说可能不太好,就从实际情况出发,就毛利小五郎和妃英理这个分居上十年名存实亡的婚姻————

    妃英理真要是想要开启一段新的感情————

    其实根本无可厚非好吗?

    但现在这些都不是关键问题了。

    现在最关键的问题是,小兰怎麽办?

    按照这个国家的刑法,这种在公共场合动手的行为,是绝对意义上的「犯罪」,是刑法上写的故意伤害。

    甚至,按照法条的描述,都不一定需要把人打成什麽样,仅仅只是有意识地挥拳、推人、踢人,哪怕你只是「想制止对方」「吓唬他」「一时冲动」,从法律上来说,都能算作是「故意施暴」。

    更不谈小兰这种练过的,一脚把人踹出脑震荡————

    从刑法上来说,这玩意基础条款能判1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万日元以下罚金。

    除此之外,想要不蹲号子,一定要受害人出具谅解书并且你给出足够的赔偿。

    以现在这种脑震荡,大概率得住几天院的情况来看,大多数赔偿金在百万级别往上。

    而且,这还不是说对方是「好人」,可以不要你就能少给的。

    这玩意是刑法,不存在受害人可以撤诉,你赔少了,被检方揪着说你没有悔改,不够有诚意,那可就完蛋了。

    另一方面,虽然大多数情况下肯定到不了这种顶格处理,但是小兰这案子还涉及到了另一个敏感问题。

    那就是,小兰是未成年人高中生————

    这甚至彻底改写了整个案件的底层逻辑。

    这个国家的法律体系就是非常奇葩。

    如果是学校内,未成年人打未成年人,那叫校园霸凌,甚至属於司空见惯的常态。

    但是一旦到了学校,未成年人打了别的人,甚至还是成年人————

    到了这一层,这个国家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核心目标就不是「宽容」,而是「危险性评估」了。

    通俗点说就是他觉得,你一个高中生现在还没成年,就敢把成年人打进医院,那等你成年之後,能做出什麽事情我都不敢想。

    所以必须严惩,甚至比对成年人打成年人还要判得严格。

    因此到了现在,哪怕毛利小五郎是警视厅的「老朋友」,妃英理也是「老熟人」,自暮老哥也完全不敢有哪怕一丁点的徇私。

    必须严格按照流程,戴手铐,压回来,找少年警察课的人一起过来审问,监护人到场。

    现在事情大概已经很明白了,所以,他们准备进行下一步,通报学校和联络家庭裁判所。

    嗯,因为小兰毕竟还是未成年人,所以接手的是家庭裁判所而不是普通法庭大概是这案子里唯一的好消息了。

    虽然仍然是公诉案,不可能因为受害人的态度撤案,但是至少妃英理和家庭裁判所那边的人没有打过太多交道————

    这要是小兰成年了,接手的是正经被妃英理的「无罪辩护」坑过的检察官————

    「秉公执法」可能已经是最佳道德风尚奖了。

    按照纪一自己对相关刑法的理解————

    受害人有过「昏迷」,确诊脑震荡,那麽就算後续康复顺利,一两天就能出院,完全没有任何後遗症,这案子只要检方较真,也能给个「重伤倾向」————

    接下来,可能就得是「保护处分」,而不是简单的「训诫」完事了————

    如果没有别的方面发力,这案子大概率会处於下限「保护观察」上限「少年院」——

    而且,更糟糕的事情是————

    就算是妃英理代理了本案,小兰却并不属於那种「听话」的「委托人」。

    她的「单纯」与「善良」让她压根没办法像那些真正因为「我是坏人所以可以接受自己做了坏事」的人一样,认同律师「你闭嘴,直到我让你说话了你再说话,不要乱说给案件添麻烦制造对自己不利证词」的行事作风。

    她一到警局就自己哭哭啼啼地把事情原委全说明白了。

    自己因为各种原因误会自己妈妈出轨,所以就把人给打了的行为动机交代的明明白白。

    这一下,事情就更严重了。

    你别说现在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你妈和对方有「不当行为」,退一万步说,就算是真有,从法律角度来说,你也没权利在公共场合把人一脚踹上救护车。

    更可怕的是什麽?

    是这段证词一旦到了家庭裁判所那边,检方会怎麽理解?

    被告觉得,只要在自己的认知中,存在出轨或者她认为不当的情感纠纷,打人就是合理的。

    这tm可太吓人了。

    这不妥妥的「高危险人群预备」?

    而且,你现在确实在哭哭啼啼认错,可问题就是,你说了这麽多,你认错觉得自己做得不对的,是因为你搞错了原因,把兽医当情夫打了,而不是认识到打人这个行为本身有问题。

    再结合米花这个,九成案件都是因为情感纠纷引起,恋爱脑杀人魔满地爬的现状————

    检方能不应激才怪了。

    甚至,事情到了这一步,对於检方来说还只是开始。

    未成年人相关的案件,肯定会考虑调查家庭背景。

    毛利家那个一地鸡毛,是经得起人查的吗?

    你别管他们夫妻现在看起来是名侦探和不败律师女王,从家庭裁判所的视角里来看,这tm酗酒赌博的爸,离家出走十年,不承担子女教育义务的妈————

    我勒个buff叠得满满当当。

    甚至,如果他们再深入研究一下「被告」的过往经历————

    什麽一拳锤裂电线杆之类的事情再被扒出来————

    这就已经不是「短期少年院」能结束得了的了————

    这tm,简直就是「社会上认定的极端危险个体」。

    用一句非常「日式」的台词来解释,这就是「人生被一脚改变」的现实。

    几乎可以确定家庭裁判所的人会在控诉中提出被告「对一般市民实施的刑法级暴力」,是「对社会一般人的攻击性」这一极其冷酷的判断。

    小兰几乎可以肯定,百分百要进少年院了。

    到这一步,事情还没有结束,甚至只是噩梦的开始。

    因为接下来,小兰将要面对的,是帝丹高中「毫不犹豫」的背叛。

    在这个国家的高中,学校最看重的就是「学校的颜面」,任何让学校「丢脸」的事情,都是「不可以被饶恕的罪恶」。

    其实原因也很简单,这边的高中,要招生的嘛。

    人家家长看的,可不就是学校的声誉?

    这事一闹起来,到时候人家就说「哎呀,帝丹高中啊,就是那个包庇少年犯的高中,我才不要让我家的去和进过少年院的坏人当同学呢————」或者更直白的「帝丹高中会把学生教进少年院」。

    一旦沾上这个评价,有点权势有点社会地位的人,都不选择把自家孩子送过来,帝丹高中那可就彻底完蛋了。

    这对学校来说,是灭顶之灾。

    学校必然会选择保护自己。

    事情怎麽会变成这样呢?

    纪一完全不能理解。

    自己也没怎麽影响过毛利家啊?

    你要说蝴蝶效应————

    对毛利家有影响的事情也就是柯南搬走了。

    但是柯南搬走了和小兰的性格有什麽影响?

    难不成是因为工藤新一的死讯让小兰心态崩了?

    那也不至於啊,一个人设「温柔善良」的人,有可能会「仅仅因为自己的猜测」,甚至还是偏向「不伦」方向的猜测,就对别人大打出手?

    纪一无法理解。

    如果这案子的被告不是小兰,而是一个别的什麽人,那纪一没准还会以看乐子的心态旁观。

    这种绝对不可能变成「被告无罪」,且证据充足到甚至相当於现场开了直播的案件,妃英理要怎麽做到「胜诉」。

    但是,现在换做认识的人,就算不是太熟悉,想到小兰的人生瞬间被毁————

    说得难听点,总有点兔死狐悲的伤感。

    不过,转念一想,总不能因为认识,是熟人就抛开是非对错吧?

    兽医又做错了什麽?

    人家接了个业务,帮你妈的猫看病,结果给自己看进了急诊室,兽医的命也是命啊。

    黑田老哥看起来也被这案子惊动了,毕竟这事看起来小,但毕竟被告嫌疑人是「自己人」,再加上「妃英理」的特殊性,老哥也得亲自接待一下家庭裁判所的人。

    所以纪一暂时没机会和黑田兵卫讨论管理心得。

    大概过了几个小时,小兰的案子总算是有好消息传来了。

    兽医那边已经完全清醒了。

    然後————

    老哥当场就表示,我没事,我原谅她了!是我自己做得不好,让妃律师的女儿产生了误会,更何况,我确实对妃律师有好感,所以,我不算无辜!

    得知後续的纪一:

    我勒个米花舔狗。

    当然,也可能是天意终究发力了,毕竟再不发力,不管是百分百胜率还是天使都要保不住了,这得赶紧找补。

    然而————

    家庭裁判所那边的人压根没有放过小兰的意思。

    就像纪一猜测的那样,他们直接以这是社会防卫案件拒绝了被告的撤诉。

    公诉案是你想撤就能撤的?

    开玩笑,都听你们的了,我们吃什麽?

    更何况,那可是妃英理!

    你知道吗,只要我把这案子分享到检察官的私聊群里,能开竞拍出售起诉权,多的是人喊「V你50,这案子给我打」。

    不过,好在受害人的态度在案件审理中,还是非常重要的参考标准。

    既然受害人都选择「原谅她」了,那麽庭审终究不会做得太过分。

    後续的发展也没有太出乎纪一的预料。

    在妃英理的主持下,毛利夫妇拿出了远超平常的一大笔钱作为赔偿,用来表达诚恳的「认错态度」。

    再加上妃英理强而有力的庭审技巧,在庭审上全面压制了家庭裁判所的「路人甲」np

    C。

    最终达成了「保护观察1年,定期接受面谈,父母承担连带责任」的判决。

    毕竟,「暴力阈值过低」和「被告缺少在冲突中不用暴力的能力」这两条,是不论如何都没办法通过庭审辩论技巧反驳的「不争的事实」。

    而之後小兰的学籍问题————

    反正不知道为什麽,帝丹高中仅仅只是给了个警告,小兰居然还能继续上学。

    帝丹高中拼着学校倒闭都要保她,这真的只能说天意尽力了,其他人对本案的态度就仿佛进了单元剧,事情确实发生过的,但上一秒的闲言碎语,下一秒就已经全忘了。

    还有一个地狱笑话,那就是经过此事,至少以後如果小兰失踪了,如果被找到的时候无法凭藉面容辨认,她的指纹在资料库里,识别难度大幅下降了。

    总而言之,除了小兰现在需要定期向调查官报告,被学校受到严格监控,被空手道社禁止入内,父母也被家庭裁判所盯上需要定期报告,毛利小五郎在很长时间内都不在具备喝酒赌马的资金,妃英理的庭审不败人设没了之外,这事就算是这麽平安度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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