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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百四十六章 三位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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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唐这孩子,胳膊肘往外拐。”

    叶盛禹把阳台上的芦荟端进屋里,指尖沾了点凉沁沁的夜露。

    钟箐在围裙上擦着手,从厨房探出身:“是啊,哪有帮着外人拆自己人台的?”

    跟山田隆一合作的歌手唐禹,在华语乐坛也算自成一派,也是一众资深音乐人里少数跟国际接轨的。

    无论是创作风格还是唱法,他都在有意无意地向国外靠拢,这条路虽然在国内不讨喜,但上限很高。

    一直以来,叶盛禹都挺看好这位后辈,也是早早把他纳入了协会,没想到这次居然匹配到对面了。

    余惟现在可是华语乐坛的金字招牌,正值他专辑的节骨眼上,这要是被樱花音乐人压一头,会很伤士气。

    前八首歌已成定局,也不在讨论范围之内,这最后两首歌一定得稳住。

    “这孩子心性不坏,应该也没想到会撞上。”

    叶盛禹蹲下身,仔细地检查芦荟的根叶,他也不至于无脑排外,这首《第七个春天》质量很高,准备的应该更早,撞档纯属巧合。

    不过事已至此,双方立场不同,哪怕没有竞争的意思,也会被舆论裹挟,一场交锋在所难免。

    “别担心,余惟这小子可不简单。”

    叶盛禹是关心则乱,但钟箐很清醒,她可是跟余惟交过手的,知道他的实力所在。

    这时候,该担心的是对面。

    “也是。”

    叶盛禹点点头,见时间差不多了,随即戴上眼镜准备听歌,五感是相通的,戴着眼镜听得清楚些。

    《第七个春天》质量很高,其中最让叶盛禹惊讶的还是编曲,弦乐群和钢琴的演绎堪称完美。

    要想接住,在编曲这一块就不能落下,前奏定胜负,他不想错过每一个细节。

    同一时刻,无数人点开了这首歌,其中甚至不乏有一些打探情报的樱花网友,能不能旗开得胜就看这首歌了。

    歌曲开始的瞬间,略有些尖锐的乐器响起,像一道锐利的光劈开暮色——是唢呐。

    唢呐声高亢悲凉,带着黄土地的风沙与生命力,叶盛禹的眼镜下闪过一抹异色。

    可以啊,不跟老外整什么演奏乐器的弯弯绕绕,他们有自己的乐器之王。

    用土家伙干小樱花的洋玩意,照样打的他们找不着北,最熟悉的一集……

    当女声响起时,轮到了旁边的钟箐惊讶,这是,小申?

    “身边的那片田野啊

    手边的枣花儿香

    高粱熟了红满天

    九儿我送你去远方。”

    不止她惊了,熟悉申羽桐的网友也有点摸不着头脑,这还是他们认识的申羽桐吗?

    以前的她,比起演唱更注重创作,风格也更倾向于文艺与诗意,结果到了这首歌全反过来。

    她居然在炫技!

    最离谱的是,唢呐配高粱,妥妥的乡土风,换做以前的申羽桐,怎么可能唱这个?

    收到这首歌之后,申羽桐一时也有点懵圈,但很快,她就明白了余惟的深意。

    一个优秀的艺术家,应该是全面的,不能顾此失彼,创作固然重要,但唱功跟不上歌,就发挥不出作品的全部实力。

    至于诗意和土气,余惟之前回答的已经很明白了,要雅俗共赏。

    更何况,这首《九儿》并不土。

    “词好。”叶盛禹第一时间发出感慨。

    “身边的那片田野啊,手边的枣花儿香,两句太有画面了,不是风景画,是带着体温的风物画。”

    钟箐点头:“你听这个旋律结构,四句一段,循环递进,简单,但一次比一次高,一次比一次烈,像……”

    她寻找着比喻,很快便得出了结论。

    “像土坡,一坡比一坡陡,最后那唢呐再一顶。”

    正说着,唢呐声再次炸响,这次更磅礴,更决绝,与申羽桐的歌声交织,推着情绪往巅峰去。

    两位老艺术家不知不觉坐直了身子,胸口微微起伏,这歌写得好,唱得也好。

    声音的质地完全变了,刚才的乡土不见了,换成了一种极具穿透力的质感。

    它稳稳地悬在那个高处,不颤,不飘,就是亮,亮得人心里一紧。

    接下来的高音,一个接一个。

    那不是嘶喊,是极其稳定的输送,大家能听出她用了全身的力气,小腹收紧脖颈的线条绷直了,但传到话筒里的声音,却控制得极其精妙。

    每个高音都饱满,带着一种圆润的芯子,可边缘又是锐利的,刮着人的耳膜,直往心里钻。

    声音里有一种痛楚,不是哭天抢地的痛,是憋着的、往里收的、却因为太满而溢出来的痛。

    那是九儿的痛,是土地上的痛。

    哪怕不了解背景故事的人,也被申羽桐这段演唱所震撼到,她不是在表演高音,她是在把那高音从自己身体里,一分一分地挖出来。

    钟箐和叶盛禹对视一眼,这种唱法,好像有点熟悉……

    不是什么名家之风,倒像是祁家那姑娘的唱法,也没啥技巧,纯声音大。

    祁洛桉这人,嗓子生的好硬说是唱功。

    这首歌还真需要这样的唱法,用高音技巧唱这歌反而流于表面,就是豁出一切来唱,才有“九儿”呐喊的感觉。

    不是用嗓子唱,是用命唱。

    申羽桐这段演出,还真是祁洛桉手把手调出来的,论创作和经验她肯定比不了闺蜜,但高音这块她确实有点门道。

    但这样的表现力,却是现在的祁洛桉做不到的,因为它不是没有技巧,而是要把技巧和生命力结合。

    钟箐深以为然。

    “这首歌,技巧已经化进情绪里了,你听那个红满天的天字,不是直着往上冲,是颤着、摇着上去的,像红旗在风里抖。”

    “这是戏曲的唱法,是喊嗓,但她收着,没完全放开来喊,这一收一放之间……”

    “有张有弛,有余地,”

    叶盛禹接话,“要是真撒开了喊,就成秦腔了,悲是悲,但少了层次。她这样唱,悲里还透着韧,苦里还酿着甜。”

    这首歌的完美呈现,还真就是申羽桐才能做到,她学过戏,技巧足够,祁洛桉助力只是加分项。

    余惟的创作,祁洛桉的协助,申羽桐的完美演唱,《九儿》这首歌是他们三共同发力的结果,离了谁也达不到如此震撼的效果。

    最后唢呐独奏,悲怆而辉煌,像最后的燃烧。

    这首歌除了质量以外,还有魂,这才是它远胜对方那首歌的地方。

    魂是土地,是那片高粱地。

    这正是余惟创作实力的体现,全歌就这么四句词,翻来覆去地唱,每次重复却都不一样。

    第一次是描述,第二次是送别,第三次是诀别……

    最后的演唱响起时,两人都不说话了,这首歌似乎还有着他们不知道的内容,它的背后,肯定有故事!

    “词、曲、唱,三绝。”

    钟箐总结道,“词有四两拨千斤之妙,曲有层层递进之工,唱有人戏不分之境,这样的作品,多年未见了。”

    欣慰之余,两人不免生出了几分探究之意,这首歌的背后,到底是什么。

    他们难得上网冲了会浪,然后一眼就看到了醒目的标题:朋友来了有美酒,豺狼来了有猎枪。

    余惟的歌和故事,让大家久违地感受到了震撼与热血,有些东西是不能忘的。

    来了就别想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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