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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穿越前的曹洁,或许她会选择同于父大吵一架,奋起反抗,但,看看左右院子里那六双看戏的眼睛,她不想做免费的表演。
如今的她,甚至可以清楚的看到于父这一番虚张声势的脆弱。
甚至有些好笑,为什么于父那么拙劣,若是狠角色,应该利利索索的谈好聘礼,哄着骗着人别跑,时辰到了绑着直接塞上花轿。
不是说于父有多善良,而是于春发现,于父是多么的笨拙,坏都坏的不够彻底。
“您说的对,您说的都对。”
为什么要浪费时间精力情绪同他做无谓的争执,他要的不都是利益吗?
两百贯聘礼而已。
公孙大娘给自己开出的工钱自己一直都记得,一月三贯,相当于月入上万,管吃管住,这样只不过是五年的工资而已。
她脑中如今都是小圆脸说的机会,上长安的分店里做事,她相信凭借自己对后面局势的理解,一定可以逢雨化龙。
最关键的是,她自带背包,还有脑机。
这可是挂,真正的挂!
不过目前还需要能量来开启脑机的对话功能。
足够了。
于父被于春弄懵了,狐疑的端坐在院子里的椅子上,看书,一卷磨毛边的《伍子胥变文》。
在他眼中,似乎把这卷书当成了救赎,里面有他想要的身份、地位、权势和不劳而获。
于春抿嘴一笑,摇摇头,眼角酸涩,但,不重要——
她吩咐于母将鸡笼子下面的鸡屎扫出来,倒在她找到的一个破瓮里,里面是蚯蚓。扫出灶底灰散在鸡笼底下,点燃一把柴草,烧水,拿出两个鸡蛋加入些许面粉煎熟,加入大酱葱花炒香,盛在碗里,洗锅烧水,搅面糊,溜五个蒸饼,将鸡蛋酱温在锅里,不过十几分钟,下入面糊,饭就做好了。
吃饭的时候,她才有时间观察这个家。
隔壁同于家显然是至亲,两家的房子明显是一整个院子从中间隔断的。
如今隔开的墙壁甚至是普通的木板,能清晰的听见隔壁饭桌上的锅碗碰撞的声音。
这想必就是十年后于母还经常挂在嘴上的经常欺凌她的二伯母一家。
在摆摊的那一年因为于母奔溃的时候,于春同于霄探讨过于家的问题。
据于霄所说,他们家是整个家族的最低处,几乎人尽可欺,于父于母唯一的骄傲就是生了他们,尤其是于春。
但,所有的一切终结于同曹杰成婚之后。
没有带来他们预期中的收益,所以,被谩骂、指责——
到来长安之前,有六年曹杰他们都是在洛阳生活的曹杰面前不敢放肆,但于春面对的是亲戚们里里外外的鄙夷,骗子、走捷径,她被归纳在亲戚这个角色之外。
后来据于霄同于春复盘,原因就在于父、于母。
他同于母自小生活在一个被父母极端漠视的位置,一个是家中老六,一个是家中老四,他们的父母都是坊里小有名气的能人,都生了七个孩子。
两个人都同样的笨拙、回避、爱幻想,明明于春说过曹杰只是做小生意、家中在长安有房有地,在于父于母的扩大下成为了身价千万贯的大商人——
当这千万贯拿不出来,于春就成为了爱走捷径的人,曹杰成了骗子,他们则是被欺骗被利用的完美受害者,他们可以毫不客气的同众人一样将心里的嫉恨转变为指责,站在于春的尊严上获得尊严。
直到他们搬迁到长安,顺利的置下属于自己的家业。
曹荣小小年纪一脸忧愁何尝没有他们的助力?
对这样的他们,于霄同于春都是彻底放弃希望,专注自己。
“你少吃些,还有大飞!”于父喝住于母伸入鸡蛋酱的筷子。
于母可怜巴巴的看了于春一眼,于春没有如她所愿的挺身而出。
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我爹过来下——”于春直接将于父拉出厨房,到了他的专门位置。
“聘礼是贰佰贯,你不准备配送超过十贯,意味着他家不会帮我们家一点忙,要是生不出男孩子,指不定还会扫地出门。”
“你不会——”
“不会生不出儿子——”于春给了他一个白眼,“万一呢,我现在的工钱多少?”
“五百文!”
“我今年几岁?”
“十二岁!”
靠,嫁那么早,不至于,对了,应该是定亲!
“我两个月一贯钱,一年就是六贯,店里工资还有三贯一个月的,我要是混到了那时候,二百贯就是五年的工钱,关键是,那样的我能找一个什么样的人家?”
画饼么,于春她自己会啊!
是啊,于春现在是有工作的,再五年的时间,一年六贯,五年最少也是三十贯!
“还没有人说您卖女儿,以后我还可以光明正大的帮衬娘家,不比一次卖了划算?”
对要卖你的人画饼,不是应该的呢,为什么要特别的讲道德,绝不说谎,谁规定的?
“乱说什么卖不卖的,我们哪里是这样的人家,你哪里就能一月三贯了!”于父显然有些动心了。
“如今的店就能,不说掌柜的,管事的怕也不止呢!”于春随口乱扯,月入差不多一万,应该不算太扯!
“就你!”
“就我,”于春眼珠一转,想到了小圆脸的话,去长安,一定要去长安,“肯定是不够的,还得看你,我们店里最近出了个好政策,去长安任职,不说三贯,一贯薪水肯定是有的。”
没有高薪,让这些父母放人是不可能的。
这不是后世,子女等同财物,让女孩子出门工作本就是很罕见的事儿,于春不是奴仆,是平民。
“去长安太远!万一有个意外,俺们帮不上忙!”
“想必这店铺定然有个交代,真有个意外,定能让你们衣食无忧。世上哪有不冒险的,就是嫁人生子,也有闯不过那一关的!”
“唉,都是命!你去试试,等大飞考出秀才来,我们家就光宗耀祖了,到时候你也有个撑腰的人,唉,就是你爷爷去的太早了,不然——”
于春没有听他说了什么,她只感觉小腿肚子上巨痒,她赶紧跑到堂屋里角落,卷起裤腿,只见一个黑黑小小的虫子叮在脚踝上,她一把按住,死命捏住,按到了厨房的洗脸洗菜盆里!
竟然有跳蚤!!!
是了,她左右看看这个院子里,东西乱糟糟的堆在一起,又养鸡,又有老鼠,没有跳蚤才是奇怪了。
她咬牙,一定、一定、一定,要有自己的院子。
夕阳下她一边洗着自己的衣服,一边暗暗发誓。
“阿姐,我回来了,有吃的没?我练到最后腿跟面条似的,都不知道怎么撑过来的。”
“饭在灶上自己吃去!”于春看着跟曹荣差不多,远远比不上曹荣俊美的幼年于霄,有些辣眼睛,这个眼角有眼屎的小混蛋后来是怎么长成一个大好青年的?
舔干净锅底的于霄还是凑了过来,在于春旁边抽陀螺。
于母正在准备明天出摊要用的东西,她在坊里的集市上摆了一个小摊子卖菜,寅时坊门一开她就推着独轮车去间隔两个坊的南市进些水果来坊里卖。
“喏——”于春翻了个白眼,将包里的胡饼丢给他,“家里有人给你改名了?”
还是叫于霄习惯。
“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我决定了,我要叫于霄!”
“嗯!”于春心里暗暗点头,原来是自己改的,倒合他的性格,穿来前她三十二岁,如今十二岁,二十年前,这么早李白就有盛名了?
那就是夏历五六三年春,按皇帝来说是开元二十六载,正逢盛世,距离窦史之乱,洛阳屠城,还有十八年,她跟曹杰相遇,竟然有那么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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