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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4章 偶遇张国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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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播剧《上海滩》,播出后的第三天。

    赵鑫坐在旺角一家茶餐厅里,对着面前那块菠萝油发呆。

    ——主要是纠结,该先吃菠萝包那层酥皮,还是先挖中间的黄油。

    电台直播那晚的效果,好得出奇。

    就在节目快结束的八点二十八分,导播间的电话突然响了。

    阿珊接起来听了两句,眼睛瞪得滚圆。

    捂住话筒对陈启泰喊:“监制,是查生!”

    金庸居然在听节目,还亲自打电话过来。

    陈启泰赶紧接过去,几句话后,笑着对录音室里的赵鑫比了个大拇指。

    原来金庸说:“这后生仔的声音有画面感,故事也讲得引人入胜。告诉赵生,明报继续连载,广播剧也继续做。”

    就这么着,赵鑫在1975年的香港,莫名其妙同时拥有了报纸连载和电台节目两块地盘。

    “喂,阿鑫!”

    陈启泰的声音,把赵鑫从回忆里拽了回来。

    这位监制大人,毫不客气地在他对面坐下。

    顺手拿起他那杯冻奶茶,喝了一大口:“找你半天了,原来躲在这儿发呆。”

    “陈监制,那杯我喝过了……”

    “男人老狗,介意什么。”

    陈启泰挥挥手,从公文包里掏出一沓信件。

    “看看,听众来信。三天收了二百多封,破了‘小说天地’开播以来的纪录。”

    赵鑫接过翻看。信纸五花八门,有的甚至用作业本纸写。

    内容大同小异——催更。

    听众们想知道许文强和冯程程后来咋样了,丁力会不会变坏,上海滩还能折腾出什么幺蛾子。

    “还有这个。”

    陈启泰又递过来一份报纸,是昨天的《明报》。

    文艺版用了半个版面,报道商业电台的《上海滩》广播剧。

    标题是“声音魔法:一部小说如何通过电波征服香港”。

    文章里把赵鑫的声音夸成“有温度的叙述”,把音效团队捧上天。

    最后还不忘提一嘴:“据悉,作者赵鑫年仅二十岁,初涉文坛便一鸣惊人。”

    “查生很给面子啊。”

    陈启泰笑眯眯地说,“他让我问你,有没有兴趣给明报写专栏?不是小说,是随笔之类的,谈谈你对文艺的看法。”

    赵鑫心里一动,但马上冷静下来。

    他现在最缺的是时间。

    ——《上海滩》要写,广播剧要准备,还要琢磨下一步怎么走。

    银行里那三百万港币,还躺着呢。

    得想办法让钱生钱,但又不能太显眼。

    “专栏的事,让我想想。”

    赵鑫说,“广播剧下周的脚本我写好了,下午送去电台。”

    “不急不急。”

    陈启泰摆摆手,“今天找你是另外一件事。晚上有空没?带你去个地方放松放松。”

    “什么地方?”

    “兰桂坊,新开了间酒吧,老板是我朋友。”

    陈启泰挤挤眼,“听说请了个很会唱歌的驻场,声音靓得很。你去听听,说不定对你的创作有启发。”

    赵鑫本想拒绝,但听到“很会唱歌的驻场”,心里忽然咯噔一下。

    1975年的香港乐坛,还是英文歌和国语歌的天下。

    粤语歌要到七十年代末,才真正崛起。

    而那个开启时代的人……

    “好,我去。”

    晚上九点,兰桂坊。

    1975年的兰桂坊,还没后来那么热闹,但也初具规模。

    街道两旁开着十几间酒吧和餐厅,顾客以外国人和本地的文艺青年为主。

    陈启泰带赵鑫,走进一间叫“蓝色音符”的酒吧。

    装修是美式风格,木质吧台,高脚凳,墙上挂着爵士乐手的黑白照片。

    舞台小得可怜,只够站一个人和一支麦克风架。

    “泰哥!”

    一个穿花衬衫的中年男人迎上来,和陈启泰热情拥抱。

    “好久不见!最近电台节目好红啊,我老婆天天追听那个《上海滩》!”

    “阿强,给你介绍,这就是赵鑫,你老婆追的《上海滩》小说作者。”

    陈启泰把赵鑫推上前。

    酒吧老板阿强,上下打量赵鑫。

    惊讶道:“这么年轻?我以为写得出那种故事的人,起码四十岁!后生可畏,后生可畏啊!”

    寒暄几句后,三人在靠近舞台的卡座坐下。

    阿强吩咐侍应生送酒水过来,然后压低声音说。

    “泰哥,你今晚有耳福了。我新请的那个驻唱,虽然才十九岁,但唱歌真有味道。英文歌咬字比英国人还准,台风又淡定,不像新手。”

    “这么厉害?哪里找来的?”

    “他自己找上门的。”

    阿强说,“白天在洋服店打工,晚上想找个地方唱歌。我本来不想请,看他年纪太小。结果他一开口,我就知道捡到宝了。”

    正说着,舞台上的灯光亮了起来。

    一个年轻人走上台。白衬衫,牛仔裤,头发梳得整齐,脸上带着略显腼腆的笑容。

    他调整了一下麦克风架的高度,对着台下轻轻说。

    “各位晚上好,我是Leslie。今晚第一首歌,《American Pie》。”

    赵鑫手里的酒杯,停在了半空中。

    即使隔着一段距离,即使舞台灯光不算亮,他还是认出了那张风华正茂的脸。

    十九岁的张国荣。

    比记忆中青涩,脸颊还带着点婴儿肥。

    但那双眼睛里的神采,已经初现端倪。

    他抱着吉他,轻轻拨动琴弦,前奏流淌出来。

    “A long, long time ago...”

    歌声响起。

    赵鑫靠在椅背上,静静听着。

    平心而论,十九岁的张国荣,唱功还没到后来的水准。

    声音里还带着年轻人的清亮,少了几分岁月沉淀的厚度。

    但他对旋律的处理,已经很有个人风格。

    每个转音都自然流畅,情感投入也很到位。

    一首歌唱完,台下响起掌声。

    酒吧里大约二十几个客人,大多都在认真听。

    陈启泰凑过来小声说:“怎么样?是不是有料?”

    “很有天赋。”

    赵鑫说,“但他应该唱中文歌。”

    “嗯?”

    陈启泰没听懂。

    赵鑫没多解释。

    他只是看着台上的年轻人,心里涌起一种奇妙的感觉。

    ——前世在屏幕和唱片里认识的人,此刻就在眼前。

    唱着Don McLean的《American Pie》。

    历史不再是书上的文字,而是活生生的画面。

    张国荣又唱了几首英文歌,包括《Yesterday》和《Blowing in the Wind》。

    每首歌他都演绎得很认真,台下偶尔有人跟着哼唱。

    中场休息时,阿强把他叫过来介绍。

    “Leslie,这是商业电台的陈监制,这是作家赵鑫,写《上海滩》的那个。”

    张国荣的眼睛亮了起来:“《上海滩》?我阿妈天天追听!许文强后面会不会死啊?”

    赵鑫笑了,这是今天第五个人问这个问题。

    “故事有自己的走向。”

    “又是这个答案。”

    张国荣模仿着赵鑫的语气,自己也笑了,“我在报纸上看过专访,记者说你总用这句话搪塞读者。不过真的写得很好,我阿妈听广播剧时哭了两次。”

    “谢谢。”

    赵鑫打量着他,“你唱歌很好听,学了多久?”

    “从小喜欢唱。”

    张国荣挠挠头,“去年参加了丽的电视的亚洲歌唱大赛,拿了亚军。不过……没什么用,还是得来酒吧唱。”

    他的语气里,有一丝不易察觉的失落。

    赵鑫心里一动。他知道这段历史。

    ——1977年,张国荣才会发行首张英文专辑,但反响平平。

    真正让他走红的,是八十年代的粤语歌。

    “你有没有想过唱粤语歌?”

    赵鑫忽然问。

    张国荣愣了愣:“粤语歌?现在流行的都是英文歌和国语歌啊。许冠杰倒是唱粤语,但那是鬼马歌……”

    “不止鬼马歌。”

    赵鑫说,“粤语也可以唱情歌,唱人生,唱这座城市的故事。”

    陈启泰在旁边听着,眼睛渐渐亮起来。

    他拍拍赵鑫的肩:“阿鑫,你这个想法有意思。Leslie,你要不要试试?赵生写词,你唱?”

    张国荣看看赵鑫,又看看陈启泰,犹豫了几秒。

    然后用力点头:“好啊!试试就试试!”

    “那这样,”

    赵鑫说,“我回去写首词,下周拿来给你。你先看看喜不喜欢。”

    “真的?那太好了!”

    台上的灯光又亮了起来,张国荣该去唱下半场了。

    他匆匆和赵鑫握了握手:“赵生,我等你!”

    看着他跑回舞台的背影,陈启泰碰碰赵鑫的胳膊:“你真要给他写歌?”

    “试试看。”

    赵鑫喝了口酒,“说不定……能写出点什么不一样的东西。”

    窗外,1975年香港的夜晚,霓虹闪烁。

    茶餐厅里的菠萝油还没吃完,酒吧里的歌声还在继续,而一些微小却可能改变未来的决定,正在这个普通的夜晚悄然发生。

    赵鑫看着舞台上的那个年轻人,心里默默想:

    这一世,或许有些故事可以不一样。

    至少,他可以试着写首粤语歌,给这个十九岁的未来巨星。

    至于成不成。

    ……管他呢,试试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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