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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70章 英语考2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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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南京之后,学英语这件事被正式提上了日程。宋美龄是卫斯理女子学院毕业的,一口英语比美国人还地道,给大队长当翻译都不带打磕巴的。她知道李宇轩是大队长点名要栽培的“溪口那个小子”,便主动揽下了教他英语的活儿——倒不是多看得上他,主要是有点好奇。

    第一堂课在官邸的偏厅。宋美龄穿着一件素色旗袍,头发挽得一丝不苟,手里拿着一本英文教材,往桌上一坐,气质拿捏得死死的。

    “李师长,我们先从最简单的开始。”她翻开课本,指着第一页,“ThiS iS a pen.”

    李宇轩盯着那行字,脑子里浮现出陈赓当年教的注音法。

    “迪斯……伊兹……呃……盆?”

    宋美龄的眉毛动了一下。“不是‘盆’,是‘pen’。”

    “盆。”

    “‘pen’。”

    “盆。”

    宋美龄深吸一口气。“李师长,你的舌头,抵住上颚。”

    李宇轩试着抵了一下。“盆。”

    宋美龄把课本合上了。她教过大队长的侍卫官,教过孔家的几个孩子,从来没教过能把‘pen’念成‘盆’的人。溪口方言的发音习惯已经刻进了李宇轩的骨头缝里,他那张嘴念英语,跟往洋文上浇了一勺猪油似的,怎么都滑溜不起来。

    接下来的几天,宋美龄尝试了各种办法。她让李宇轩跟着她念单词,李宇轩念出来的永远是溪口味。‘apple’念成‘哎剖’,‘banana’念成‘不拿拿’,‘thank yOU’念成‘三克油’。宋美龄后来实在受不了了,问了一句:“李师长,你在黄埔的时候,陈赓他们到底是怎么教你的?”

    “注音法。”李宇轩老老实实回答,“英文旁边写中文,照着念。”

    宋美龄沉默了好一会儿。她见过笨的,没见过笨得这么有体系的。压垮宋美龄的最后一根稻草,是一张英语卷子。“她托人从上海圣约翰大学弄来的预科一年级入学测试题,还特意让人家把所有需要写句子的题都删掉了,只留下了选择题和判断题”。

    李宇轩坐在偏厅里,对着卷子发了半个时辰的呆。

    他看着那些歪歪扭扭的洋文,脑子里一片空白。唯一能想起来的,是穿越前初中班主任在讲台上拍着桌子喊的那句话:“考试不会怎么办?蒙啊!蒙对一道赚一道!”

    还有陈赓当年在黄埔偷偷教他的终极蒙题口诀,他背了十几年,比三民主义背得还熟:三长一短选最短,三短一长选最长。长短不一就选B,参差不齐就选D。同长选A,同短选C。实在不会就选C,因为C是正确答案的概率最高。

    他深吸一口气,拿起笔。

    第一题,三长一短,选最短的B。

    第二题,三短一长,选最长的D。

    第三题,长短不一,选B。

    第四题,参差不齐,选D。

    第五题,四个选项一样长,选A。

    第六题,四个选项一样短,选C。

    ……

    他写得飞快,笔走龙蛇,比在战场上写作战命令还果断。不到十分钟,一张卷子就写完了。

    最后剩下一道判断题,他犹豫了半天。按照口诀,判断题不会就打叉。但他忽然想起,上次在慈云寺,佛祖比了个OK。

    他犹豫了一下,在那道题后面,打了个大大的勾。

    写完之后,他把笔一扔,靠在椅子上,长出了一口气。

    他觉得自己这次考得不错。至少比当年高考英语考得好。

    卷子批出来的时候,宋美龄坐在书房里,手里的钢笔都捏断了。

    二十三分。她教了整整半个月。半个月啊!就是往墙上泼墨水,也该留下个黑印子。就是教一头猪,也该学会认‘pen’了。李宇轩不仅没留下印子,还把墙给拆了,顺便在废墟上拉了个……

    她把李宇轩叫到书房。李宇轩站在门口,看起来人模人样的。宋美龄看着他,忽然觉得大队长说得对——这小子确实像条土狗。不是骂他,是真的像。你教他握手,他冲你摇尾巴。你教他打滚,他躺地上露肚皮。但你就是教不会他用刀叉吃牛排。

    “李师长。”宋美龄把卷子放在桌上,“二十三分。你知道这是什么概念吗?”

    李宇轩低头看了看卷子。红叉叉密密麻麻,跟豫东的弹孔似的。

    “选择题错大半,判断题全错,你告诉我,你是怎么做到的?”

    李宇轩抬起头,眼神清澈得像个傻子,语气坚定得像个烈士。宋美龄后来跟大队长说起这一幕的时候,用了四个字来形容他的表情——问心无愧。不是顶撞的那种理直气壮,是一种“我笨我光荣”的问心无愧。

    “夫人。”李宇轩开口了,“我英语不及格。”

    宋美龄等着。

    “说明我爱国。”

    偏厅里安静了足足五秒钟。宋美龄看着他,嘴唇动了动,想说什么,但什么都没说出来。她活了三十多年,在美国念了十几年书,回国之后给大队长当了三年翻译,见过各式各样的人。头一回有人告诉她,英语不及格是因为爱国。这个逻辑的闭环程度,跟大队长说“我亲自出的题他全答对了所以是实打实考进去的”,简直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她忽然明白大队长为什么喜欢这小子了。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李师长。”宋美龄把卷子折好,放在桌上,“你爱国的方式,确实别具一格。”

    李宇轩低下头。“夫人过奖。”

    “我不是在夸你。”

    李宇轩的嘴闭上了。

    从那以后,宋美龄再也没有亲自教过李宇轩英语。她给大队长留了一句话:“达令,你这个溪口小子,打仗是把好手,学洋文是块木头。我教不了。”大队长听完之后沉默了一会儿,然后端起白开水喝了一口,“木头就木头吧。总比冯玉祥强。冯玉祥的兵喝了符水往枪口上冲,我的兵至少知道盆不是pen。再说了,辞修学英语三年,翻来覆去就会三句:YeS Sir、NO Sir、顶好。见了洋人只会立正傻笑。墨三更别提,一辈子学法文,二十六个英文字母认不全。景诚跟他们比,已经很不错了。”

    这话传到了李宇轩的耳朵里。他正在夫子庙吃盐水鸭,听到之后筷子顿了一下:少东家夸人的方式,果然别具一格。

    英语课的事在官邸里传开之后,很快传到了军政部那边。国民党内部从来不是一个密不透风的铁桶,尤其是涉及大队长身边人的八卦,传得比军报还快。何应钦最早听说了“英语不及格说明我爱国”这个梗,在军政部的会上提了一句,整个会议室笑了三分钟。

    何应钦跟李宇轩不对付,这是全军都知道的事。去年蕲春那二十里路,何应钦记了一年还没忘。但何应钦整人从来不明着整——他在黄埔时期就被人叫做“何婆婆”,意思是他管得细、想得多、记仇记得滴水不漏。他不会在会上直接骂李宇轩,他只会给他起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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