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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 49章 血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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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汪汪”

    凌晨两点,王超正躲在山洞里熟睡,身旁的黑豹却突然炸毛,汪了两声,接着喉咙里挤出低沉的嘶吼。

    王超瞬间惊醒,翻身的同时本能地抄起旁边的56半自动步枪,手指扣在扳机上,枪口死死对准洞口外。

    夜色浓重,月光淡得像一层薄纱,50米外林子里黑得伸手不见五指。

    黑暗中,最先亮起两点幽绿的光。

    像坟茔间漂浮的鬼火,又像淬了剧毒的琉璃,在死寂的夜里透着刺骨的阴冷。

    “妈的!”

    王超暗叫一声庆幸,亏得睡前把三把枪都压满了子弹,不然今晚怕是要栽在洞里。

    手里攥着56半,脚边还备着手枪和毛瑟步枪,还有一把柴刀。

    要是狼群冲进来,三把枪子弹打完,那么柴刀才是他活下去的希望。

    紧接着,左边、右边、树后……一点、两点、三点、四点……

    越来越多的幽绿光点从黑暗里浮出来,密密麻麻,像一张无形的网,把洞口外围得水泄不通。

    洞里还有一堆没烧透的火炭,就靠着这一点微弱的亮光,他打定主意要死守洞口。

    不光是他做好了开火的准备,旁边瘦得皮包骨的黑豹也呲着牙蹲在前面。

    那种架势,只要有狼敢进来,它就扑上去拼命。

    狼群后方突然传来一声长长的狼嚎,狼吼一落,群狼立刻疯了似的朝洞里猛冲。

    还好洞口不算大,一次最多只能挤进四只狼。

    头狼刚踏进洞口,王超果断扣下扳机,那匹狼应声倒地,连哼都没哼一声。

    快熄灭的火堆刚好挡在洞口内侧,多少迟滞了狼群冲锋的速度。

    右手快速拉动枪栓,来不及瞄准,直接扣动扳机,一枪接着一枪。

    56半的十发子弹刚打光,打死了六头,有三头狼已经冲到了近前。

    瘦得可怜的黑豹半点不怂,嗷呜一声就扑上去撕咬。

    可它实在太瘦,不占重量的优势,刚扑上去就被两头狼按在了地上。

    “砰!”

    王超迅速抄起脚边的手枪,一枪撂倒了扑向自己的狼。

    “黑豹让开!”

    他大喝一声,一脚踢飞咬住黑豹大腿的狼,那狼还没落地,又被他补了一枪。

    剩下的一头狼还在和黑豹死缠,王超也顾不上它,手枪对准刚冲进来的三头狼,扳机扣得飞快。

    这三头狼先后倒地,手枪的弹夹也打空。

    就在他伸手去拿毛瑟步枪时,狼群后方突然又传来一声狼嚎。

    已经钻进洞里的两只狼听到叫声,立刻掉头就往洞外跑,洞外的狼群也齐刷刷往后退了一百多米。

    那头压住黑豹的狼还占着上风,可黑豹死死咬着它的鼻子不肯松口。

    狼群退走,终于给了他喘息的机会,抄起柴刀就扑了上去。

    浑身力气都聚在手臂上,柴刀狠狠砍向狼的脖子,温热的血喷了黑豹一身,狼的脑袋直接被砍下来。

    他扔开柴刀,赶紧从葫芦空间里摸出子弹,给手枪和五六半重新压满。

    刚才两轮射击,加上最后这柴刀一刀,一共打死了13只狼。

    可洞外至少还剩二十多头,狼群折损了近一半,狼王绝不可能甘心退走。

    在这深山里,狼的耐性比任何猛兽都强,别说守一夜,就是耗上三天三夜,它们也能跟你死磕到底。

    看着洞里的狼尸,想了想,右手攥着手枪,左手把狼尸一具具拖到洞口堆起来。

    如果狼群再冲进来,这堆尸体好歹能挡一挡它们的速度。

    十三头狼的血把洞底染得通红,连没烧透的火炭都被血浸透,彻底熄灭,不得不把手电筒拿出来。

    山洞里弥漫着浓重的血腥味,黑豹踩在狼尸堆上,眼睛死死盯着一百多米外的狼群,连耳朵都绷成了直线。

    王超端着压满子弹的五六半站在后面,把手枪、毛瑟步枪和手电筒搁在狼尸堆上,从兜里摸出根烟点上,边抽边看着外面那些狼。

    这种时候,他必须冷静,更不能露怯。

    他看不见狼王,但狼王一定能看见他,只要他敢表现出半点害怕,狼群立刻就会再次冲锋。

    一人一狗就这么和狼群僵着,只要熬到天亮,等天亮了,不管狼王躲在三四百米外的哪个角落,只要他能看到,毛瑟步枪加四倍镜,照样能打中。

    他今晚确实是大意了,本来以为洞里曾住过熊,狼群不会轻易靠近,哪想到熊的血和内脏,还是把这群饿狼给引来。

    时间一点一滴过去,双方就这样一直僵着,整个晚上狼群都没有再次扑过来,对峙持续到了早上快7点。

    王超脚下已经丢了二十多根烟头,早在六点半、天刚蒙蒙亮时,他就通过四倍镜找到了四百米外的狼王。

    即便有四倍镜辅助,视线依旧模糊,可狼王的体型比其他狼足足大上一倍,辨识度极高。

    他本想等天大亮再一枪崩了这头畜牲,没料到还不到七点,天色才刚亮了些,狼王竟突然长吼一声。

    二十多头狼随即慢悠悠地朝山洞逼近,看那架势,等距离一近就会发起冲锋。

    “妈的,想让你多活会儿,既然找死那老子成全你!”

    王超骂了一句,丢下烟头,直接趴在洞口的狼堆上,将毛瑟步枪架在狼尸上,通过四倍镜瞄准了狼王的头部。

    四百多米的距离,他从未试过这么远的射击,就算有四倍镜,也只有一半的把握而已。

    他把手指搭在扳机上,吐了口气,屏住呼吸,手指缓缓扣动了扳机。

    “砰!”

    子弹应声射向狼王。

    王超没有立刻拉动枪栓,而是稳住后坐力后,迅速通过四倍镜查看结果。

    可惜结果让他失望,狼王已经不在原处,紧接着又传来一声长吼。

    “吼……”

    狼群听到吼声,当即掉头就跑,几秒钟便消失在了树林深处。

    可以确定,刚才那一枪虽没打死狼王,却肯定让它受了伤,否则它不会下令狼群撤退。

    看着狼群彻底退走,王超这才长长松了口气。

    刚才那一枪要是没打中狼王,他此刻恐怕已经陷入血战,搞不好还要赔上性命。

    意念一动,洞口狼尸瞬间被收入了葫芦空间。

    虽说狼肉公认难吃,无脂肪、又柴又硬,腥膻味还重,但好歹也是肉,一斤也能卖两三毛钱,再说蚊子小也是肉。

    而今年又是旱灾年,粮食都没有,现在狼肉比窝窝头还要好,五毛钱1斤应该也能卖到。

    而且一张狼皮更是能卖五块钱左右,十三头狼算下来也是笔不小的收入,况且他现在正缺钱买房。

    “黑豹,走!”

    这洞穴显然已经不安全,而且必须立刻离开。

    把所有东西都收进葫芦空间,叫上黑豹匆匆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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