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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1842 为了我自己(求月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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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风揉碎霓虹,明珠映落星河。

    外滩鎏金,浦江如镜,船行灯移,风吹鬓角,吃了点精致甜品的李姝蕊望着对岸的万国建筑,轻轻吁出口气。

    百连胜。

    以方才比赛的烈度,换个解释,也可以说是百人斩了。

    不是史书一笔。

    而是存在于当下的现实。

    与视野里的摩登都市何其的割裂。

    “兰小姐,害怕过吗。”

    呕吐感已经消退,但心底的涟漪生生不息,正常人打个网络游戏一百连胜都堪称奇迹了,更何况在那种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擂台上。

    就好比。

    去了鬼门关一百次,结果每次都活着回来。

    想象一下多么恐怖吧。

    “害怕什么。怕死吗。”

    兰佩之没吃东西,只是喝,而且不喝店家的酒水,手里拎着白色的葫芦,至于葫芦里装的是不是白开水,那就不得而知了,

    “人都会死的。”

    李姝蕊知道,她是端木的师姐,也就是说,对方也是道门中人,有这样通透的生死观不足为怪,“人都会死,可是死法不一样,死在那个笼子里,太惨了。”

    兰佩之唇角微翘,长袖飘飖,缥缈飒爽,饶是作为同性,李姝蕊都不禁目光停顿,为对方的风姿所吸引。

    “痛死于病榻,难道不惨吗。”

    李姝蕊哑然,随即莞尔,点了点头,“兰小姐说的也没错。”

    她的思维,是正常人的思维。

    可这个世界,并不都是所谓的正常人。

    还想着如此高手,有没有办法可以纳为己用,看样子是胡思乱想了。

    “兰小姐实在是太厉害了。”

    她还是忍不住感叹了一句,不是恭维,是发自肺腑。

    她现在终于可以明白,为什么人家凶名如此煊赫了。

    盛名之下无虚士。

    血观音的血,还真不是浪得虚名,她的莲台,都是用尸骨堆砌而成的。

    “厉害吗。”

    李姝蕊不假思索点头,再度坚定给予肯定,“厉害,能够一百连胜,继续打下去,三百连、五百连也不是问题,兰小姐应该是我们神州第一双花红棍了。”

    兰佩之弧度加深。

    多出众的适应力。

    这时候都能够开玩笑了。

    “过奖了。”

    她拎起酒葫芦。

    李姝蕊看着对方,这样的女人,固然极度危险,却也魅力无穷。

    “难怪那么多人畏惧兰小姐。”

    李姝蕊转移目光,望向粼粼江面,“别说人了,恐怕楚人美碰见兰小姐,都得绕道走。”

    兰佩之不愠不怒,“你怕我吗。”

    “兰小姐想听真话还是假话。”

    “假话。”

    “假话就是不怕。”

    两人同时泛起笑容。

    随即,兰佩之神情清淡,“我已经很久没有杀过人了。”

    “……”

    拜托。

    这时候应该播放一曲BGM。

    没错。

    许山高的《多余的解释》。

    李姝蕊语塞,一时间竟然不知道该怎么接话,过了会,才缓声道:“兰小姐打了一百场比赛,不就是为了以后能够修身养性吗。这就叫打得一拳开,免得百拳来。”

    闻言,兰佩之视线偏移,瞥了她一眼。

    李姝蕊用勺子挑起点心,“不吃点吗?”

    兰佩之喝了口酒,不言不语,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李姝蕊继续填肚子。

    “你很聪明。”

    暖听闻此言,李姝蕊不骄不躁,“聪明的作用是有局限性的,比如在刚才的笼子里,聪明就没有任何用处。”

    “不是每个人,都需要进那个笼子。”

    李姝蕊沉默,捏着纸巾,擦了擦嘴,“兰小姐第一次上台打比赛,是什么时候?”

    “琉璃现在的年纪。”

    李姝蕊抿了抿唇。

    端木琉璃现在的年纪,也就二十出头,换作自己,还没从东大毕业。

    “一百场比赛,兰小姐打了多久?两年?”

    “嗯,一周一场。”

    如果不是刚才亲眼目睹,李姝蕊恐怕也会觉得轻描淡写。

    不知为何,她突然间想起了方晴,以及对方闺房里,满满当当的那墙奖状。

    或许路线不同,但每个人的来时路,好像都非常努力,相比之下,她真的非常“轻松”,考进东大,也没有花费多大的力气,一路上玩玩打打……

    “二十岁,兰小姐就独孤求败了,我二十岁的……”

    李姝蕊摇了摇头,一副自惭形秽的模样。

    “你二十岁的时候,在学校里谈情说爱吧。”

    对方把她停下来的话补充。

    李姝蕊讶异,继而哭笑不得,仔细一想,还真是,“嗯,我差不多这个年纪,认识的江辰。”

    “知道我是在哪里认识他的吗。”

    “在哪儿?”

    既然对方挑起,李姝蕊自然不会躲避,而如果对方不主动提及,她肯定是不会去打探的,哪怕好奇。

    “这。”

    “这儿?”

    “嗯。”

    手里的葫芦轻轻摇晃,兰佩之的声音掺杂着江风,“当时他带着拳场的经营者,来找我帮忙。”

    准确来说。

    二人的第一次邂逅,是在绍兴兰亭,只不过那一次纯粹只是偶遇,只算第一次照面,连见面都算不上,那个时候江老板在人家眼里,就是路人甲乙丙丁,大抵属于转眼就忘的类型。

    “帮什么忙。”

    李姝蕊顺势询问,抬起捋被吹乱的发丝。

    “救人。”

    “救谁。”

    “你的邻居。”

    李姝蕊愣了下,而后道:“裴云兮?”

    看。

    果然聪明啊。

    “当时裴云兮在外地录制节目,被叶霆轩带走,他想要我帮忙把人捞出来。叶霆轩你认识吗。”

    “听说过,小王爷,但是没有见过。”

    怎么肥事。

    还没确定方位吗?

    怎么迟迟还不露面?

    不能聊下去啊!

    裴云兮被叶小王爷掳走,这事李姝蕊还真不知情,并且也没有听过任何新闻或者坊间流言报导过,可是她并不怀疑真实性。

    新闻上看不到,不代表不存在,而且新闻上能看到的,往往是冰山一角。

    “兰小姐出面,所以完美处理了。”

    李姝蕊笑道,虽然至今没曾见过真人,但是人的名树的影,叶小王爷的邪性,她是耳熟能详,而裴云兮分明安然无恙,足以证明曾经那场秘而不宣的事故并没有闹出严重后果。

    “我拒绝了。”

    兰佩之摇头,“你会为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家伙,去干涉与自己无关的闲事?”

    “那……”

    “他自己去的。”

    “啊?”

    “看来这段光辉历史,他没有和你提起过。”

    “没有。”

    李姝蕊不见喜怒的笑,脸上看不出任何端倪,“兰小姐和我详细讲讲呗。”

    “裴云兮当时是CX旗下的艺人,他有去的理由。”

    兰佩之先是客观的补充了一个前提,但似乎还是多此一举,“叶霆轩什么性情,你应该听说过。那会他和叶霆轩并无交情,敢跑到对方地界去捞人,就像你刚才看到的拳赛一样,决定的那一刻,就是将生死置之度外。”

    别急。

    着急什么。

    又不是胡说八道,或者添油加醋,一字一句,分明都是基于绝对的客观事实,没有半点修饰渲染。

    又听到了一个不为大众所知的秘辛的李姝蕊毫无异色,称赞道:“他这个老板,当的很称职。”

    不。

    兰佩之又修正了,“他不是CX娱乐的老板,CX娱乐的老板,是施家的千金。”

    “……”

    这位真是无所不知,并且时间线掌握得明明白白,都忍不住怀疑她家里是不是贴着角色关系走势图了。

    “他不是老板,但也算是股东,而且他和裴云兮不仅是上下级,还是朋友,所以于公于私,他都不能坐视不管。”

    沉默片刻的李姝蕊有条不紊的帮忙解释。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

    装睡的人叫不醒。

    如果感觉一个人很傻,要么是真傻,要么就是在装傻。

    而一个真傻的人,能够和“聪明”这个词产生半点联系吗?

    “自那以后,他就和小王爷引为知己了吧?有些关卡,看似危机四伏,实际上是对勇敢与赤诚者的奖励。”

    虽然不久前还在蹲地干呕,可这个时候,她却展示出了泱泱大将之风。

    兰佩之仰起下巴,喝了口酒,“那你知道,他和曹锦瑟,是怎么认识的吗。”

    国民天后,东方女神,可以不放在心上。

    但总归会有忌惮的人。

    从容不迫侃侃而谈的李姝蕊果然安静下来。

    “我介绍的。”

    兰佩之直言不讳。

    李姝蕊知道,这个时候更加需要保持镇静,她想笑,装作轻松,装作自然,可实在是控制不住自己的表情,挤不出笑意。

    “所以,是曹小姐让兰小姐来找我的。”

    手不自觉攥紧,李姝蕊不出意外想茬了。

    她为什么选择合纵连横?

    不说施茜茜了,甚至都能给方晴肚子里的孩子包红包?

    因为她内心里最大的假想敌,或者说唯一视为威胁的对手,就是坐镇京都的那位!

    “退位让贤”的打算是真心的。

    因为她在乎的,其实并不是这个“正宫”位置。某人的事业越来越大,商业帝国越来越巍峨,社会地位越来越高,她知道,她一个普通工薪阶层的女孩子,并且还没有了父亲,完全不够分量坐稳这个位置。

    别扯什么人人平等。

    小学生都不会这么幼稚了。

    更难听点说,她不配。

    正因为如此,她愿意把位置让出来,让给方晴,翻开历史,母仪天下的那些皇后,要么是风雨同舟的糟糠之妻,要么是家族强盛,能够为皇帝提供强大臂助的豪阀之女。

    而方晴的性格摆在那里,不会排斥她。

    但如果是后者,那就截然不同了。

    没错。

    她“拉帮结派”,为的并不是争什么,而只是为了自保,为了不被清洗。

    诚如她对方晴所说,她对某人,不止是爱情,她的愿望很小,只要能够留在对方身边就足够了,而为了实现这个很小的愿望,她只能拼命的努力,想方设法,使自己变得强大。

    当然了。

    世界上没有感同身受。

    就像不穿上人家的鞋子,永远不可能理解人家的感受。

    不对。

    方晴大抵能够理解一些。

    至于施茜茜。

    纯属于“同仇敌忾”。

    “曹锦瑟?你觉得是她让我来找你?”

    听到对方的话语,兰佩之忍不住偏头,始料未及。

    “不是吗。”

    李姝蕊坐姿笔挺,与一将功成起码百骨枯的女人对视,闪动的眼神充满了倔强、并且逐渐演化为坚定!

    “曹小姐如果想聊的话,请亲自过来。”

    霸气侧漏!

    她的言行,让兰佩之都微微走神,随即笑意泛漾,笑出了声。

    “兰小姐笑什么?这难道不是起码的尊重吗?”

    “你觉得我是曹锦瑟的马前卒?”

    “我没这么讲。”

    “你不仅聪明,而且胆子好像更大。”

    兰佩之没有发火,不然以李姝蕊的细胳膊细腿,香消玉殒只在眨眼之间,磨磨蹭蹭的某人恐怕连最后一面都来不及见到。

    “这不是胆大。就像兰小姐曾经站在擂台上,人一旦清楚自己的目标,并且决定为之拼搏的时候,就不会害怕,并且害怕也毫无意义。”

    兰佩之薄得像竹叶,因此让人感到危险的嘴唇缓缓抿住,而后点了点头,“说得不错。”

    李姝蕊轻轻吸了口气,像是给自己助威,“所以,请兰小姐代为转告,我等她,随时都可以。”

    直到此时,兰佩之才更加全面的了解了这个女孩子,站在绝对客观的角度,这个女孩子的表现,其实值得掌声。

    可世界上哪来的绝对客观。

    “我今天来,不为任何人。”

    显而易见,没有靠任何人的荫蔽,今夜李姝蕊完全靠自己的表现,赢得了尊重。

    不为任何人?

    李姝蕊微微皱眉,难道她理解错了?

    “不是曹小姐……”

    兰佩之摇头,“她不会,也不能。”

    李姝蕊如梦初醒。

    京城那位固然贵不可言,可面前这位,又岂是供人驱驰的鹰犬。

    这可是菩萨啊,谁怕谁,还不一定。

    想当然了。

    “对不起……”

    李姝蕊赶紧致歉,而后才姗姗来迟的询问道:“那兰小姐今天来找我……”

    兰佩之拎起酒葫芦,下巴微扬,恣意胜仙,

    “为了我自己。”

    李姝蕊定住,呆呆的看着饮酒如饮水的女人,脑子里刹那间电闪雷鸣,而后“轰”的一声,万念俱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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