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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89章 打马游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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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胪唱名,持续了整整半日。

    从一甲三人,到二甲七十六人,再到三甲一百八十二人,共计二百六十一名新科进士,一个接一个地走到广场中央,行礼谢恩,再退回到自己的位置上。

    张侍郎的嗓子已经有些沙哑了,可那声音依旧洪亮,一个字一个字地往外蹦,落在白玉地面上,像是钉子钉进木头里,结实而笃定。

    待到最后一个名字念完,广场上安静了一瞬。

    然后——

    “敬谢天恩,陛下万岁万岁万万岁——”

    数百人的声音汇成一道洪流,在广场上空久久回荡。

    那声音里有感激,有敬畏,有激动,还有十年寒窗终于得偿所愿的百感交集,有人喊着喊着就哭了,声音里带着压抑不住的哽咽;有人喊得格外大声,像是要把这些年受的苦、熬的夜、被轻视的白眼,全都喊出来。

    老皇帝微微颔首。

    随后转身。

    在內侍的簇拥下,缓缓往乾清殿走去,明黄色的背影渐渐远去,消失在殿门深处。

    礼乐声再次响起。

    比方才更加庄重,更加恢弘,钟鼓齐鸣,丝竹同奏。

    乐声从广场四周涌来,像是潮水,一层一层地漫上来,将所有人都淹没在这一片庄严与喜庆之中。

    传胪大典!

    礼成!

    但这一日的热闹,才刚刚开始。

    唱名既毕,金榜便要被礼送出宫,张贴在宫墙之上。

    这才是真正的“金榜题名”!

    不是一句空话,不是一句诗,而是一张实实在在的、写着每一个进士名字的皇榜,黄绫为底,朱砂为字,盖着礼部的大印,盖着天子的玉玺。

    多少人十年寒窗,二十年苦读,为的,不过是让自己的名字,出现在这张榜上。

    而一甲三人。

    却被礼部的官员“请”到了一旁。

    裴辞镜还没反应过来,便被几个官员围住了,那几人动作利落,显然是做惯了这差事的,一个手里捧着红绸,一个手里端着花簪,还有一个拿着铜镜,笑眯眯地看着他。

    “探花郎,请吧。”

    裴辞镜愣了一下,然后认命地张开手臂。

    罢了罢了,入乡随俗,入乡随俗。

    红绸披上肩,从胸前交叉而过,在腰间束紧,那红绸是上好的云锦,绣着暗纹,在日光下泛着低调而贵气的光泽。

    花簪插上帽檐,那是一朵绢制的芍药,粉白的花瓣层层叠叠,嫩黄的花蕊颤颤巍巍,做得极精致,几乎可以以假乱真。

    待到三人皆装扮妥当,柳知行居中,陈望北与裴辞镜落后一步,分处左右,三人并肩而立,状元、榜眼、探花。

    身后,二甲、三甲的进士们已经重新列队完毕,二百多人整整齐齐地站着,一个个昂首挺胸,目光灼灼。

    队伍动了。

    浩浩荡荡地向着宫外走去。

    穿过一道道宫门,走过一条条甬道。

    然后——

    御道。

    那条平日里只属于天子一人的御道,就铺在脚下。

    汉白玉的砖石。

    一块一块。

    被岁月磨得光滑如镜。

    倒映着天光云影,倒映着这支浩浩荡荡的队伍,正中那条略微凸起的御路,雕着腾云的龙纹,张牙舞爪,栩栩如生,平日里,除了天子的龙辇,没有人有资格踏足其上。

    王公贵胄不行,皇亲国戚不行,权倾朝野的勋贵不行。

    唯有今日。

    唯有此刻。

    唯有他们三人——三个从千军万马中杀出来的读书人,才有资格在这条路上,落下自己的脚印。

    这是朝廷对天下读书人的最高礼遇。

    裴辞镜踩在御道上,脚下传来石面特有的微凉与坚实,他忽然有一种身价倍增,毕竟这条路的意义不凡。

    整座大乾。

    有几个人能在上面走一遭?

    而此刻,他就走在上面,他能清晰地感受到,背后那些目光,那些从二甲、三甲进士队列中投来的目光,有羡慕,有向往,有感慨。

    还有一丝若有若无的、柠檬般的酸味。

    对此裴辞镜只能在心里默默表示——

    兄弟们,别太羡慕。

    等到千百年后,转世投胎到了现代社会,出门旅游的时候,这御道大家想走就走,想拍照拍照,想直播直播,只要别乱扔垃圾,怎么走都行。

    当然,这话他也就是在心里想想,说出来怕是会被当成失心疯。

    裴辞镜微微翘了翘嘴角,将那点笑意压下去,面上依旧端着一副沉稳从容的模样,脚步不疾不徐,身姿挺拔如松。

    宫门。

    就在前方。

    御街夸官,就要开始了,而此刻的盛京城,早已是万人空巷。

    传胪大典的消息,天不亮就传遍了京城的大街小巷,今日是新科进士游街的日子,谁不想一睹天子门生的风采?

    尤其是那些家里有待嫁闺女的,更是早早地占了最好的位置。

    只等着看这一届的进士里,有没有年轻俊俏、尚未婚配的,好替自家闺女相看相看。

    临街的酒楼、茶肆,靠窗的位置早在几日前就被预定一空,有那精明的店家,把二楼的雅间价格翻了十倍,照样有人抢着要。

    沿街的住户更是近水楼台,早早地搬了凳子坐在门口,摆上茶水点心,呼朋引伴,只等游街的队伍经过。

    小孩子们在人群里钻来钻去。

    手里举着糖葫芦。

    笑声清脆得像银铃,从巷子这头传到那头。

    街边的小贩们也嗅到了商机,挑着担子、推着小车,在人堆里穿梭叫卖,卖糖炒栗子的,卖桂花糕的,卖糖画糖人的,吆喝声此起彼伏,混在嘈杂的人声里,热闹得像一锅煮沸了的粥。

    “来了来了!队伍来了!”

    不知是谁喊了一声,整条街的人都伸长了脖子,往皇城的方向张望。

    威远侯府二房。

    自然不需要苦哈哈地去街上抢位置。

    游街的线路是既定的,从皇城正门出发,沿御街主干道一路向南,途经几个主要的坊市,最后在状元下榻的客栈前结束。

    而在这条线路经过的崇文坊,恰巧有一家酒楼,正挂在周氏的名下,是周氏的陪嫁产业之一。

    酒楼平日里生意便不错。

    靠着地段好、菜式精致,在盛京的食客里头颇有些名气。

    每年到了新科进士游街这一日,临街的几间包厢更是抢手得很,早早便有人捧着银子来问价,价钱一个比一个出得高。

    可今年。

    掌柜的一个都没应。

    东家早就吩咐过了,今年游街,靠街的那间最大的包厢,不对外,留作自用。

    对此掌柜的心里门清。

    东家的公子今年参加科举,会试还考了第六,殿试再怎么着,一个进士是跑不了的。

    自家公子要游街,东家自然要把最好的位置留给自己人。

    于是这一日。

    酒楼上下忙得脚不沾地。

    掌柜的亲自盯着后厨,把最拿手的点心一样一样备好。

    跑堂的伙计们被支使得团团转,擦桌子、摆椅子、换新桌布、备茶水,连楼梯扶手都擦了两遍。

    几个小丫鬟更是一大早就出了城,去郊外的庄子里采摘最新鲜的鲜花,一筐一筐地往回抬,花瓣上还带着晨露,娇艳欲滴。

    此刻,那间最大的包厢里,已经摆满了鲜花。

    一簇簇,一团团,粉的、白的、红的、紫的,码得整整齐齐,只等裴辞镜经过,便要劈头盖脸地往他身上招呼。

    周氏站在窗前,双手攥着帕子,踮着脚尖,伸长了脖子往远处张望。

    她已经保持这个姿势很久了。

    久到脖子都有些发酸,可她浑然不觉,一双眼睛死死盯着御街的尽头,生怕错过了什么。

    沈柠欢站在她身旁,一只手扶着她的手臂,她的面色比周氏平静得多,但那种期待并不比周氏少多少。

    裴富贵、周有福、周大河三个男人站在后面一点的位置,面上看着一个比一个淡定,可那眼神,却都齐刷刷地往窗外飘。

    包厢里安静得只剩下呼吸声。

    直到——

    远处隐隐传来锣鼓声。

    那声音起初还很远,像是从天边滚过的闷雷,朦朦胧胧的,听不真切。然后越来越近,越来越清晰,锣声、鼓声、唢呐声,混在一处,铺天盖地地涌过来。

    “来了!来了!”

    周氏一把握住沈柠欢的手,整个人都趴到了窗子上,半个身子探了出去,哪里还有半分侯府二房夫人的端庄。

    沈柠欢被她拽着,也往前凑了凑,目光投向御街的尽头。

    锣鼓声越来越近。

    先出现的是仪仗。

    彩旗猎猎,在春风里舒卷翻飞,旗上绣着的龙纹虎纹在日光下泛着金灿灿的光。锣鼓手们穿着簇新的红衣,一个个精神抖擞,鼓槌落下的节奏整齐划一,震得人心头发颤。

    然后是侍卫。

    身着甲胄的御前侍卫分列两侧,腰佩长刀,目不斜视,将围观的百姓隔在街道两旁,百姓们倒也不怕,一个个伸长了脖子,踮起了脚尖,拼命往队伍后头张望。

    然后——

    他们出现了。

    三匹高头大马,并辔而行。

    居中那匹枣红马上,是状元柳知行,他身形修长,面容清癯,簪着大红芍药,身披红绸,端坐马上,目不斜视,面上带着几分读书人特有的矜持与清傲。

    左侧那匹黄骠马上,是榜眼陈望北,他身形魁梧,面容方正,簪着大红芍药,身披红绸,坐在马上腰杆挺得笔直,像一杆标枪。

    但这两人都被房间内的所有人略过。

    大家的目光。

    几乎是在同一瞬间,齐刷刷地落在了右侧那匹白马上。

    那是一匹通体雪白的骏马,马鬃被精心梳理过,编成了几股小辫,缀着红色的绒球,马鞍是上好的牛皮,镶着银质的饰件,在日光下泛着温润的光。

    马上的人,穿着一身深蓝色的进士袍,宽袖大襟,腰束青带,帽檐上簪着一朵粉白的芍药,红绸从肩头绕过,在腰间束紧,衬得整个人精神又喜庆。

    可真正吸引所有人的,不是那身衣裳,不是那匹白马,而是那张脸。

    那是一张极年轻的脸。

    眉眼明亮,鼻梁挺直,下颌线条利落而不失柔和。

    皮肤比寻常读书人要白些,却不是那种病态的苍白,而是一种干干净净、温温润润的白,在春日的阳光下,几乎有些晃眼。

    他端坐马上。

    脊背挺直,却不显得僵硬。

    嘴角微微翘着,带着几分慵懒的笑意,像是对这满街的喧闹并不怎么在意,又像是在享受着这一刻的风光。

    “那是探花郎?”

    “是探花!一甲第三,探花郎!”

    “天爷啊,这也太年轻了吧?看着还不到二十!”

    “这么年轻的探花,大乾开国以来也没几个吧?”

    “不止是年轻,你瞧瞧那张脸,比戏台上的小生还俊!”

    议论声像潮水般涌来,一浪高过一浪。

    沿街的姑娘们更是看得眼睛都直了,有那胆大的,已经把手里的荷包攥得紧紧的,只等那白马经过,便要往他身上扔。

    周氏趴在窗子上,看着那匹白马越走越近,看着马上那张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脸,她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却发现嗓子像是被什么东西堵住了,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她伸出手。

    一把掐住了旁边裴富贵的胳膊。

    “富贵。”她的声音有些发飘,像是在做梦,“那是我们儿子不?”

    裴富贵疼得龇牙咧嘴。

    娘子的手劲还是一如既往的大,这一下掐得他胳膊上的肉都快拧成麻花了,可他不敢喊疼,娘子正激动着呢。

    他要是敢喊疼,回头准没好果子吃。

    他顺着娘子的目光望过去,看着那匹白马上那个意气风发的年轻人,那张圆脸上的笑意,怎么都藏不住。

    “是,是咱们儿子。”他用力点了点头,声音里带着几分压不住的自豪,“我就说嘛,就算是白天,也得敢于做梦。这不,美梦成真了!探花!一甲第三!咱们儿子是探花!”

    周氏的眼泪“唰”地就下来了。

    可她顾不上擦,也顾不上什么端庄不端庄了,她猛地转过身,一把抱起窗台上最大的一捧芍药,整个人几乎要探出窗外去。

    “是我儿子!探花是我儿子!”

    她的声音又尖又亮,在嘈杂的锣鼓声和欢呼声里,硬生生杀出一条路来,传出去老远。

    “快!快!都别愣着!”她一边招呼着所有人,一边把怀里的花举得高高的,“等辞镜到了咱们楼下,一起扔!使劲扔!我要让所有人都看看,我儿子才是最受欢迎的崽!”

    沈柠欢也被她拽着抱起了一大捧花,几个丫鬟更是人手一捧,连裴富贵、周有福、周大河三个大男人,手里都被塞满了花瓣。

    周大河看着自己怀里那堆粉粉嫩嫩的花瓣,黝黑的脸上满是无奈:“姐,我这……”

    “这什么这!”周氏瞪了他一眼,“我儿子,你外甥,探花!让你扔个花怎么了?”

    周大河立刻闭嘴,把那一捧花瓣抱得紧紧的,姐夫都不敢吭声,他还是识相点比较好。

    队伍越来越近。

    状元过去了。

    沿街的百姓欢呼着,把花瓣、荷包往柳知行身上扔。柳知行端坐马上,微微颔首,面上带着矜持的笑意,倒也颇有几分状元郎的威仪。

    榜眼过去了。

    陈望北比柳知行更拘谨些,面对满街的欢呼,他只是僵硬地点着头,嘴角扯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惹得几个姑娘掩嘴偷笑。

    然后——

    探花来了。

    裴辞镜骑着白马,不紧不慢地走在队伍右侧。他的目光从沿街的人群里扫过,嘴角那抹慵懒的笑意始终挂着。

    然后,他看见了那座酒楼,看见了二楼窗子里探出的那几道身影。

    外祖父、三舅、老爹、亲娘,还有——

    娘子。

    沈柠欢抱着满怀的芍药,正站在窗前看着他,晨光落在她脸上,将那清丽的面容映得柔和而温暖。

    两人目光相遇的那一刻,沈柠欢微微弯了弯唇角,冲他轻轻点了点头,那笑容很浅,却比这满街的春光还要暖。

    裴辞镜心头一热,正要冲她露出一个帅气逼人的笑容——

    一个荷包从斜刺里飞过来,直直地砸向他的面门,裴辞镜只能微微侧身,不动声色地以毫厘之差躲了过去。

    第二个荷包又来了。

    第三个。

    第四个。

    沿街的姑娘们像是疯了一样。

    绣着鸳鸯的、绣着并蒂莲的、绣着双飞燕的,五颜六色的荷包从四面八方飞来,铺天盖地,像是下了一场彩色的雨。

    裴辞镜不得不轻微晃动着身子。

    左偏一下,右闪一下,那些荷包擦着他的肩膀、帽檐、衣袖飞过去,纷纷落在马前马后,却一个都没能砸中他。

    这让他面色微微有些发窘。

    状元和榜眼自然也收到了不少荷包,可那两位一个看着太清冷,一个看着太严肃,姑娘们扔了几个便有些讪讪地收了手,可裴辞镜不一样——他年轻,他俊俏,他嘴角还挂着那种让人心跳加速的慵懒笑意。

    这样的人。

    若是不努力争取,可是会后悔一辈子的。

    于是荷包越来越多,越来越密,裴辞镜躲得也越来越辛苦。

    他面上还端着探花郎的从容。

    心里却在疯狂吐槽。

    姐妹们,你们的准头能不能练练再扔?这要是砸到花花草草也就算了,砸到小朋友怎么办?就算砸不到小朋友,砸到我这匹白马,惊了马,那可就是御街夸官变御街翻车了!

    沈柠欢站在窗前,将夫君那些不动声色的小动作尽收眼底。

    旁人看不出来。

    可她日日与他朝夕相对,怎么会看不出?

    那微微偏过的角度,那看似不经意实则恰到好处的侧身,那每一次都以毫厘之差“恰好”躲过荷包的时机。

    分明是故意的。

    这人啊,连躲荷包都躲得这般滴水不漏,既不让姑娘们太难堪,也不让那些荷包真落到自己身上。

    沈柠欢忍不住弯了弯唇角。

    然后,她心里忽然涌起一个念头。

    鬼使神差地。

    她伸手探向腰间,解下了自己随身佩戴的那只荷包,那是一只月白色绸面的荷包,绣着几竿修竹,针脚细密而雅致。

    是她出嫁前亲手绣的。

    一直贴身佩戴。

    沈柠欢掂了掂那只荷包,然后,朝着裴辞镜的方向,抛了出去。

    裴辞镜正躲着左边飞来的一只大红荷包,余光忽然瞥见一道熟悉的月白色影子,从酒楼二楼的方向飞过来。

    那是娘子的荷包。

    他认得那只荷包。

    娘子的东西,怎么能让别人得去?

    裴辞镜也顾不上什么“不动声色”了,他看准了那只荷包飞来的轨迹,伸手一抓,稳稳地将它捞进了掌心里。

    握住了。

    他抬起头,望向酒楼二楼,望向那个站在窗前、正看着他的女子。

    他咧开嘴。

    露出一个灿烂至极的笑容。

    那笑容里没有半分刻意端着的沉稳,没有半分方才躲荷包时的从容,就是纯粹的、发自心底的欢喜。

    他举起那只握着荷包的手,朝沈柠欢挥了挥,像是在说——

    娘子,你看,我接到了!

    沈柠欢看着他这副模样,忍不住掩唇一笑,那笑容里,有温柔,有甜蜜,还有一丝不易察觉的得意。

    那是她的荷包。

    她的人!

    就在这眉目传情的当口——

    “扔!快扔!”

    周氏一声令下,亲友团火力全开。

    芍药、牡丹、月季、蔷薇,粉的、白的、红的、紫的,铺天盖地的花瓣从二楼窗子里倾泻而下,像是一场五彩斑斓的花雨,朝着裴辞镜劈头盖脸地淋了下来。

    裴辞镜还没反应过来,便被那花雨浇了个正着。

    花瓣落了他满头满身,落在那件深蓝色的进士袍上,落在帽檐那朵粉白芍药的旁边,落在白马的马鬃上,落在他还高高举着的那只手上。

    他整个人都被花瓣淹没了。

    那刚刚酝酿到一半的、帅气逼人的笑容,就这么僵在了脸上,然后,变成了几分无奈,几分窘迫,还有几分认命的哭笑不得。

    因为他看得清清楚楚,那花雨的正中央,他那亲娘周氏,正抱着最大的一捧芍药,一边往下倒一边冲他挥手,嘴里还喊着什么。

    隔着锣鼓声和欢呼声,他听不太清,可从口型依稀能辨出几个字——

    “儿子!好样的!”

    裴辞镜:“……”

    娘!

    您真是我亲娘!

    他默默地放下那只举着荷包的手,将那只月白色的荷包小心翼翼地揣进怀里,贴着心口的位置,然后认命地低下头,把头发上、肩膀上的花瓣一片一片地拂去。

    可那花雨还在下。

    周氏显然还没尽兴,又从丫鬟手里接过一捧牡丹,继续往下倒,裴富贵在旁边看得嘴角直抽,想劝又不敢劝。

    周有福倒是看得哈哈大笑,捋着胡须,一脸“我女儿就是有活力”的骄傲。

    周大河抱着花瓣,一边往下撒一边咧着嘴笑,那黝黑的脸上满是与有荣焉。

    沈柠欢站在窗前。

    看着楼下那个被花瓣埋了一半的夫君,看着他手忙脚乱地拂去脸上的花瓣,又小心翼翼地护着胸口那只荷包的模样,忍不住笑出了声。

    那笑声轻轻的。

    被锣鼓声和欢呼声盖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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